中国眼镜协会关于公开征集对《处方太阳镜和太阳镜片》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意见根据中国眼镜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处方太阳镜和太阳镜片》、《防蓝光成品眼镜和镜片》两项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11月17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提供反馈意见至中国眼镜协会。电子邮件发送至oge_bzh@d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团体标准立项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21-67792929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7日附件:1、《处方太阳镜和太阳镜片》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2、《防蓝光成品眼镜和镜片》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3、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中国眼镜协会 2020年11月4日中镜协字202052 关于公开征集对《处方太阳镜和太阳镜片》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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