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眼镜商会获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授牌仪式顺利举行
来源: | 作者:1612141 | 发布时间: 2018-06-28 | 9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升丹阳眼镜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丹阳眼镜行业科技进步创新和市场的共创共享共赢,丹阳市眼镜商会获“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授牌仪式6月8日下午于丹阳市政府会展中心隆重举行,与会领导有中共丹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孙沪兵,江苏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洪淼,丹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龙,丹阳市眼镜商会会长汤龙保,还有来自江苏省、镇江市质监局、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丹阳市统战部、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及眼镜企业代表!

中共丹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孙沪兵


江苏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洪淼


丹阳市眼镜商会会长汤龙保

首先,丹阳市眼镜商会会长汤龙保为本次授牌仪式致辞,标准的建设,是为了丹阳眼镜区域品牌从量到质的提升,推进质量共治,加强行业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等的表现,也是眼镜人任重道远的责任和义务!要不断完善标准内容,加强技术创新,把丹阳眼镜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本次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丹阳眼镜商会将制定第一个试点项目“非球面镜片团体标准”,江苏明月光学集团总经理、全国眼镜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谢公兴向来宾阐述了“什么是非球面镜片”以及制定非球面镜片团体标准,将对产品设计进行规范,对产品检测进行规范。

江苏明月光学集团总经理、全国眼镜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谢公兴


万新光学集团副总经理、全国眼镜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欧阳晓勇带来“标准制定对企业的意义”,他从企业的角度和标准的重要性和大家分享了“标准制定对企业的意义”,以万新光学举例,公司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共搜集整理了管理标准 181项,技术标准592项,国家标准127项,工作标准212项,工作标准现已覆盖公司所有岗位。让来宾对标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万新光学集团副总经理、全国眼镜光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欧阳晓勇


随后,中共丹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孙沪兵作重要讲话,他对丹阳眼镜的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和今后眼镜商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眼镜人定不负期望,不断开拓创新,提档升级,不仅量要取胜全世界,还要追求质的取胜、品牌的取胜。

江苏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洪淼发表讲话,团体标准是国家标准化改革的产物,也是新标准化确定的二元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的建设,将继续承担着推动眼镜行业标准化进入更高水平的探路者。他在现场还对丹阳市眼镜商会进行授牌,会长汤龙保接受授牌。

授牌仪式

丹阳市眼镜商会于2017年3月发布了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在实施团体标准工作的这一年多,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丹阳眼镜企业、特别是参与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投入和支持,在现场,丹阳市眼镜商会会长汤龙保向“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起草单位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


紧接着,中共丹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孙沪兵、江苏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洪淼、江苏省质监局标准化副处长顾永华、丹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龙、丹阳市眼镜商会会长汤龙保按下“非球面镜片”团体标准制定的按钮。

启动仪式


至此,丹阳市眼镜商会获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授牌仪式圆满结束!

会后,与会嘉宾参与国标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项目“非球面镜片”启动交流会。

据了解,丹阳市眼镜商会在省质监局标准化处、镇江市质监局标准化处、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标准科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下,于2015年11月向江苏省质监局标准化处递交了“江苏省首批团体标准试点”申报材料,2016年3月获批,经过一年多的团体标准试点项目的工作实施,2017年3月29日,丹阳眼镜行业的第一个团体标准——《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2017年10月,丹阳眼镜商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国家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的申报材料,2017年12月29日,通过初审,2018年1月商会团体标准化工作负责人赴北京参加了“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项目专家评审”,2018年3月30日,本试点项目通过审核批准。江苏省共6家团标试点单位通过获批,丹阳市眼镜商会是唯一一家县级市单位。

丹阳市眼镜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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