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进湛江市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方案(试行)》解读
来源: | 作者:1612141 | 发布时间: 2023-12-13 | 226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针对《关于推进湛江市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方案(试行)》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

  受新冠疫情影响,近几年来,国外经济发展放慢,部分国家为提高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就业率等,以保护其国内行业利益为由,采取一些保障措施、贸易壁垒,或者通过“长臂管辖”,阻挠外国企业顺利进入、稳固目的国市场,对我国行业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迫使不少企业为此调整贸易,以减少影响和损失。为此,国家、省提出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目标,完善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方案,增强国内产业企业防范应对外部贸易风险和产业安全风险的能力,积极、有序、稳步为企业提供援助服务,保障产业企业利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市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符合地方情况的贸易调整援助方案。我局根据该规定,牵头制定我市方案。

  二、法律政策依据

   1.《“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2.《“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3.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

   4.《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意见》;

   5.《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主要制度:文件创建符合我市实际的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机制,设立工作组、议事规则、工作平台等内容。

  创新内容:一是文件在省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增加1个政府工作部门(市司法局)和两个相关机构(湛江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廉江小家电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同时细化明确各方职责功能。

  二是鉴于近10年来,我市遭遇贸易壁垒情况较多的行业是水产品、小家电两个传统行业,同时考虑水产品技贸评议基地和小家电技贸评议基地将是我市具备技术评议力量较高的机构,因此拟定其为试点平台,赋予组织开展专门的行业援助工作,以达到对我市企业提供专业的援助服务目的。

  四、实施日期

  文件实施日期是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相关阅读: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会签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湛江市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方案(试行)》的函

信息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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