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来源: | 作者:1612141 | 发布时间: 2024-12-04 | 5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1127日电 (记者邹多为)记者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12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根据公告,自12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但在申报环节,企业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公告还明确,1215日起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

信息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丹阳市眼镜商会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东方路25号商务局4楼410室

电话: 0511-86980581

传真: 0511-86980535

邮箱: dy_glass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