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
来源: | 作者:1612141 | 发布时间: 2019-05-29 | 2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5月29日,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9年93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公告原文: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告2019年93号)

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外汇局

2019年5月27日

(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丹阳市眼镜商会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东方路25号商务局4楼410室

电话: 0511-86980581

传真: 0511-86980535

邮箱: dy_glass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