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货物行政审批实施机关
来源: | 作者:1612141 | 发布时间: 2018-07-23 | 11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7月19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调整为长江沿线各直属海关其授权的隶属海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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