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来源: | 作者:1612141 | 发布时间: 2018-03-13 | 24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2.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3.16项废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点击链接打开:http://www.ccpit.org/Contents/Channel_4113/2018/0313/976773/content_976773.htm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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